1、起诉:法律术语,用于一审诉讼程序。
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争议,
而以自已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给予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作为原告到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
2、上诉:法律术语,用于二审诉讼程序。
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不服时,在拿到判决书的一定期限内(民事判决15日,民事裁定10日, 刑事判决10日,刑事裁定5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审理。
3、申诉:
(1)法律术语,用于审判监督(再审)程序。指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不服,申请法院再审。但提出申诉并不影响判决的生效和执行。
(2)法律术语,用语非诉讼程序。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4、抗诉:法律术语,指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抗诉分为两种:一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5、控诉:非法律术语。
向有关机关或公众陈述受害经过,请求对于加害者做出法律的或舆论的制裁:~大会 ㄧ~旧社会。
6、投诉:非法律术语。
指向有关部门、人员申诉:投诉信|投诉电话。
如消费者因为对商家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原因,向商家上级部门或者估价投诉部门反应情况,检举问题,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
| | 提起人 | 针对 | 向谁提起 | 用于 |
| 起诉 | 诉讼当事人【原告或检察院】 | 民事争议、犯罪行为 | 一审法院 | 一审程序 |
| 上诉 | 诉讼当事人【原告或被告(人)】 | 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 | 二审法院 | 二审程序 |
| 申 诉 | 诉讼当事人 | 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 | 法院 | 再审程序 |
| 非诉讼当事人 | 处理、处罚、处分 | 行政机关 | 行政程序 | |
| 抗诉 | 检察院 | 法院的判决裁定 | 法院 | 二审或再审程序 |
| 控诉 | 受害人 | 受害之事 | 有关机关或公众 | |
| 投诉 | 不满之人 | 不满之事 | 有关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