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林法律英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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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A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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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2008  2009 学年第学期 

 2008 级专业   科卷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号(   4290110 )考试形式( 闭卷     时间( 120 分钟)
 
一、法律案例题(本题共2题,满分25分)
 1、编辑同志:我12岁时父母离婚,13岁时母亲再婚,我随母亲与继父共同生活了20多年。去年继父去世,我继承了他的一部分财产。最近我的生父去世。请问:我还能继承生父的遗产吗?读者李勤。
1、请回答该读者的问题并说明理由。(10分)
2、李勤继承其继父遗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5分)
     2、被告人叶某(男,28岁,司机)于某年10月份的一天,驾驶一辆大卡车为运输公   司送磷肥。途经一段山路时,正当下坡,突然汽车刹不住,急速下行,随时都有翻车于深谷的危险。在这危急时刻,叶某急中生智,把方向盘往里打,使车头本身擦山而行,用车身与山壁的摩擦力减慢车速。车速减慢了,但仍不能停住,危险并没有消除。这时,对面有辆运煤卡车,慢速爬坡上行。叶某见两辆车车速均较慢,为了使自己的下行车停住,消除危险,就采取了与上行车相撞的措施。结果,车停住了,但两辆车的发动机都撞坏了,后来花去修理费47000余元,加上叶某用车头与山壁摩擦所造成的损坏修理费12000余元,共计59000余元。未发生任何人身伤亡,货物也均未有损失。
    试分析本案中叶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并说明理由。(10分)
二、道德论述题(本题共2题,满分30分)
    120084月19日下午,法国留学生和华人华侨各界近5000 多人在巴黎共和国广场举行以“支持北京奥运,反对媒体不公”为主题的集会活动。集会最精彩的一幕莫过于留法学生李洹发表的长篇法文演讲。以下为其演讲的部分内容:女士们,先生们,亲爱的中法朋友们,你们好!我想首先感谢巴黎人民和巴黎市警察局给了我们今天这次机会让我们聚集于此。这是罕见的一次,也是欧洲和法国历史上最大的华人集会。在这次对中国的妖魔化的扭曲报道事件中,我们,全世界的中国留学生,我们感觉很痛,我们的感情受到了伤害,但是我们不怪法国人民,因为造成这样结果的责任人不是你们,而是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和职业煽动家。…这种处理西藏暴乱信息的方式,是一种媒体暴力,一种意识形态的欺骗行为,一种话语权的霸权,一种扭曲事实的宣传,一种无耻的欺骗。首先受害者是法国人民,他们是多么的具有怜悯心和博爱,他们相信媒体,可不幸的是,他们被操纵和欺骗了。中国政府的努力还远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说它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和说它是世界上最差的同样可笑。但我们这一代,我们这些20岁到30岁的年轻人,从我们年幼时起,我们就一直生活在中国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及自由度不断开放的环境中。来中国吧!来看看一个真实的,完整的中国,一个很多西方媒体不会展现给你们的中国。来西藏吧!用你们的眼睛来见证那个所谓的“文化灭绝”,是否这种灭绝真的存在,是否藏语正在“消失”,那些喇嘛们是不是可以自由的信仰他们的宗教,西藏人是不是比在达赖的神权统治下过得更好!很多法国人似乎对中国有一种恐惧,这种恐惧来自于对中国的无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希望你们可以直接和我们沟通,通过我们,热爱并希望巩固中法友谊的桥梁,来进一步了解中国。妖魔化中国只会让中国人愈发远离西方世界,只会加剧人民间的距离。让我们北京见吧,亲爱的朋友们!
请结合本材料,谈一下如何做一名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的忠诚的爱国者。只答要点而不联系材料并展开论述者最多只能得6分。(15分)
2、瑞典的福利很好,从出生到死去,国家都会给予很好的保障,但瑞典有一个病很怪,叫斯德哥尔摩忧郁症,很多人为之自杀了,原因就是生活太好了,生下来就不愁吃穿,不用上班、干活,钱都花不完,于是他们就会问,上帝要我干什么,因为想不通,所以就自杀了。请联系材料,从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系谈一下这个事例。只答要点而不联系材料并展开论述者最多只能得6分。(15分)
三、法律论述题(本题共1题,满分15分)
郝劲松,许多人眼中的“诉讼狂人”。因为地铁站不设计厕所,乘客无法如厕;火车上就餐、购物或乘客退票时讨不到发票之类的“小事”,从2004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等单位告上法庭。诉讼的结果是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及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结束了中国火车不开发票的历史。2006年,郝劲松起诉铁道部春运车票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一审败诉后,郝劲松向北京市高级院上诉。2007年1月,郝劲松发表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呼吁春运彻底停止涨价。2007年1月10号,铁道部宣布今后不再实行春运涨价制度。这几次公益诉讼让郝劲松一举成名,一些人称他为“维权斗士”,另一些人则视他为“刁民”。
下为郝劲松的话:通过诉讼,公民行使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法律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职能机构也积极地配合公民的监督并改进工作。在法律的保障下,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新时期的中国公民,应以法律为信仰,并运用法律主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依法主张权利,依法提起诉讼,是权利人自己的权利,同样也是对社会的义务。只有更多的公民自觉遵守和使用法律,中国才会在宪政的轨道中更良性地运行,并成为一个日益成熟的法治国家。请从法律角度评价一下郝劲松的行为和他的那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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